我国果树苗能出口的国家包括:日本、尼泊尔、果树苗出口韩国、泰国、果树苗出口塞尔维亚、俄罗斯、果树苗出口美国、果树苗出口英国、波兰、果树苗出口安哥拉、丹麦、印度、果树苗出口澳大利亚、非洲、欧洲等国家。
一.果树苗出口尼泊尔产品原产地管理
尼工商供应部负责对原产地事务进行管理和规范。具体管理部门是其下属的工业局(对印度贸易)与商业局(对第三国贸易)。
果树苗出口尼泊尔签发海关要求的原产地证书(COO),这两家机构是:尼泊尔工商联(Federation of Nepalese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和尼泊尔商会(Nepal Chambers of Commerce),具体规定如下:
1.尼工商联:尼工商联规定,每套产地证材料费5卢比,同时按照出口货物FOB价格的0.12%征收签发费。出口商须在申领产地证时提供发票,必要时应提供信用证,以证明货物价值。
果树苗出口尼泊尔直接签发产地证,而是委托给各地区工商联,目前共有17个地区工商联机构有权签发产地证,各地区分派的号码不同以作区别。
尼工商联还为本国企业向SAPTA(果树苗出口优惠贸易安排)成员国的出口贸易提供特定格式的原产地证。其格式与内容非常类似GSP Form A,颜色与其它类别的产地证不同,果树苗出口尼泊尔目前应用并不多。由于原产地制度也是目前南亚自由贸易区(SAFTA)进程中焦点议程之一,对该类别产地证的管理和变革还有待进一步商定明确。
果树苗出口韩国美国双边贸易协定,尼泊尔制造的产品对印度出口享受零关税市场准入的优惠,果树苗出口尼泊尔规定该产品必须在尼生产,并须提供按照协定规定的格式由尼工商联授权的地区工商联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一个专门的技术委员会对当地出口商提供的申请以及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鉴定产品加工过程。该技术委员会由尼工业局局长牵头,包括若干公共与私营部门的代表。审查工作通常只针对--次向印度出口的新产品。其它不在市场准入优惠之列的出口产品不需要这种原产地证明。
我公司常年办理出口果树苗及绿化树苗业务,出口果苗品种包括:桃树苗、猕猴桃、樱桃苗、柿子苗、枣树苗、火龙果苗、李子苗、葡萄苗、杏子苗、李子苗;出口绿花树苗品种包括:梧桐树苗、金枝槐树苗、松树苗、柳树苗、银杏树苗及花卉苗木。我公司可对出口树苗进行冲洗、消杀、保湿包装,办理商检、通关、跨国物流等业务。我公司出口苗木手续齐全、一站式服务、操作便捷。
微电:187,31756151, 陈经理,河北省沧州永成贸易公司